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项目说明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至7月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22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3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高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或“志愿北疆”APP认定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社区实践类别由盟市团委推报,所在学校进行公示,不占用高校名额);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高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 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 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4. 积极参加自治区、全国各类科技创新、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校优先申报。
五、名额分配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通过各高校团委推荐,推荐不多于2人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奖学金拟定人选。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优先从参加自治区、全国各类科技创新、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校中进行推荐,推荐不多于1个团队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拟定团队。
六、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4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自治区团委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从自治区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自治区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各高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组织动员情况将作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申报的重要依据。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3月初)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及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及自治区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拟定人选,同时对各盟市团委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自治区团委学校部。
请各高校团委于3月6日前提交“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拟定人选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 版、PDF盖章版)发送至自治区团委学校部邮箱。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汇总表(见附件1、见附件2)、报名表(见附件3)。
(二)自治区级推荐阶段(3月)
自治区团委学校部根据各高校团委推荐结果,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及“中国大学 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拟推荐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全国组委会参加评审。
联 系 人:殷雅丽、呼伦
联系方式:0471-6931811(办公电话)
twxxb2021@126.com(工作邮箱)
18811387701、18847181672(工作微信)
附件:
1. 各高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组织动员情况汇总表
2.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