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五四”表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和团干部在各自领域履职尽责、积极奉献,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团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青春力量。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鼓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在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的过程中发挥青年先锋作用,经学校团委、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涌现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五四红旗团总支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团干部

4、优秀团员

5、最美战“疫”志愿者

6、“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

7、“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

8、十佳大学生

9、优秀社团

10、优秀社长

11、优秀社员


二、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总支

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组织基础好: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法制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站位高、工作能力强,能够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作用发挥好: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 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 积极参与。(以上为评选基本条件,详细评选标准请参考内建院团发[2011]20号《关于开展“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的通知》)

2、五四红旗团支部

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能够在同学中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按要求完成民主评议工作,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团日活动,在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能保质保量的完成院团委和团总支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上为评选基本条件,详细评选标准请参考内建院团发[2011]20号《关于开展“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的通知》)


3、优秀团干部

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 家国情怀。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工作能力过硬,认真组织团员积极开展活动;担任团干部在一年以上,或不足一年在半年以上事迹突出的团干部。


4、优秀团员

能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道德品质高尚;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刻苦,成绩显著,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本学年(两个学期)民主评议等级均为“A”,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


5、最美战“疫”志愿者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较好的完成了志愿服务工作且经组织志愿服务的有关部门认可的团员青年。


6、“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

过去一两年涌现出的在全院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成立一年以上并坚持一个月至少活动一次的集体(团支部服务队或宿舍);工作制度健全,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学雷锋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的团体。


7、“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

过去两年内涌现出的在全院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服务累计时间超过30小时,在学雷锋志愿者服务中做出一定贡献,在全院有较大影响的志愿者。


8、十佳大学生

我院正式在册学生(大一学生不参评);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道德品质高尚;身体素质良好,各方面表现突出,必须是上一学年度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学习成绩在本班前5名者,或在某方面事迹突出,有重大影响;在学院和自治区各类活动中获得表彰和奖励较多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9、优秀社团

在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处正式注册备案的社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和社团管理规定,社团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有明确的章程,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情况良好;有特色,成立一年以上并坚持定期组织活动的社团,定期向院团委汇报工作;社团在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方面表现突出;承办学院和各类活动的社团优先考虑。


10、优秀社长

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热爱学生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工作有实绩;模范遵守我院社团管理规定,不以权谋私。担任社团干部一年以上,积极主动工作,有效组织社团活动一年以上;按时参加例会,自觉接受院团委、学生工作处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院团委汇报工作。


11、优秀社员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生社团工作,遵守校规校纪;担任社员一年以上,自觉遵守本社团管理规定,努力工作、表现良好。


三、评选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遴选,全面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2、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要做到客观、实事求是。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撰写事迹材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集体的事迹材料在2000字以内,个人的事迹材料在1000字以内。

(2)申报优秀社团的事迹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章程、组织架构、社团活动、会员风采、学校和社会反馈等几个方面内容。

(3)申报最美战“疫”志愿者需提供证明材料。

3、推荐比例:

(1)五四红旗团支部:二级院按照本院团支部数20%的比例,评选本院“优秀团支部”;各团总支从二级院“优秀团支部”中,取前30%推荐参加全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2)学雷锋活动集体:二级院按照本院团支部数20%的比例,评选本院“优秀学雷锋活动集体”;各团总支从二级院“优秀学雷锋活动集体”中,取前30%推荐参加全院“学雷锋活动集体”评选,优秀社团评选要求在活跃校园文化方面有突出表现,承办学校和各类活动的社团优先考虑,原则上评为优秀社团的社长均为优秀社长。

(3)每个团支部推荐一名优秀团干部、两名学雷锋先进个人;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的团支部成员均为优秀团干部;

(4)十佳大学生比例每个二级学院不超过三名(只限大二、大三年级学生),优秀团员占本班团员数的4%、优秀社员推荐数不超过本社团会员数的3%。


各二级院团总支统一于4月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nmgjzzyjsxytw@126.com。




上一条:2020年内蒙古西部计划招募考试报名通知

下一条:重要通知 | @2020届毕业生,最新就业政策来了


版权所有:共青团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区南侧 邮编:010070

邮箱:imtcc@imaa.edu.cn